摘要
目的:评价整体化责任护理对感染性角膜炎患者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2013年5月-2016年5月在本科住院并接受非手术治疗的感染性角膜炎患者9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不同的护理方式将其分为对照组(n=44)和干预组(n=46)。对照组接受常规护理措施,干预组则按整体化责任护理方式给予护理,观察比较两组干预前后的疼痛和焦虑情绪评分、裸眼视力,以及并发症发生及护理满意情况。结果:干预后,两组VAS及HAMA评分均较干预前明显降低,且干预组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护理干预后,两组视力与干预前比较均有所提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但两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并发症发生率为27.27%,明显高于观察组的10.87%;护理满意度为81.82%,明显低于观察组的95.6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3.95、4.36,P<0.05)。结论:采用整体化责任方式对感染性角膜炎患者进行护理效果明显,能够有助于减轻患者疼痛,缓解心理焦虑状况,降低并发症发病率,提高患者护理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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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