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人社就发[2019]120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措施>的通知》(京新农发[2018]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力度,现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托底安置本市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