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刑讯逼供已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在实践中这种审讯方式依然存在。探索如何在司法实践中防范(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具有其研究的必要性(已是当务之急)。应当分析我国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参照国内外相关立法,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权、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沉默权、司法人员不得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等一系列遏制刑讯逼供的对策。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体制及证据规则,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为公正司法提供一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