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考核1次,"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作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的考核指标,将于2020年末用于全面评价我国各省份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进展、体现我国建设美丽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设成果,意义重大。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将"环境损益分析"作为一个影响因子进行融入,以解决"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的环境损害程度的缺失和生态环境权重占比偏低两个问题。"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环境损益优化分析"增强了"绿色"与"发展"的协调性,改变经济发展较落后地区在绿色发展评价中的弱势地位,真正体现西部省份生态环境优良的优势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