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颁布后,学校实践中存在校长和教师对《规则》立法目的认识不清晰、配套校规校纪不健全、制定校规校纪不规范、实施教育惩戒不合理等问题。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引导督促《规则》落地实施;中小学校应制定完善校规校纪,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学生争议申诉委员会等制度,健全教育惩戒实施和监管、救济工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教师应依法依规履行学生管理职责,提升教育管理能力。

  • 单位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