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政权制定的施政纲领、宪法大纲等文件中关于人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是根据地政权制定法律法规、确立各项制度以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依据。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地政权制定的施政纲领、宪法大纲等文件中有关人民基本权利的条款发生了规律性的变化,主要体现为人民作为权利主体的理念逐渐确立,人民基本权利的内容持续扩展,人民基本权利的独立性日益凸显,这些变化集中反映了人民主体地位的提升。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谋求人民的解放和幸福生活,是革命根据地政权制定的施政纲领、宪法大纲等文件中人民基本权利条款变化的基本内在逻辑,也是今日中国继续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所应坚持的精神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