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控制性详细规划一端连接城市总体规划,一端连接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是颁布规划行政许可的依据。由于该阶段交通影响评价的缺失,往往存在不少交通问题。即使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中通过交通影响评价得出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由于是事后评价,往往无法反过来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依据该规划提出的规划条件,从而大大降低了交通影响评价的作用。研究从这一问题出发,提出把交通影响评价的部分内容前置,构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并对基于总体规划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进行整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内容,最后把这些理念在营口市鲅鱼圈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其望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进行运用,完善其方法,检验其效果,进一步提升交通影响评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