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函[2019]19号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2018年9月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局长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2019年2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确认保安局局长命令有效。中央人民政府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