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1年4月,备受瞩目的“人脸识别第一案”(以下简称郭兵案)二审落下帷幕,二审法院赞同一审法院的意见,认为原审被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进行人脸识别不符合必要性原则,并增判原审被告应删除原审原告(郭兵)的指纹信息。((1))该案引发全社会对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关注和讨论。然而,由于目前立法不健全,司法、执法标准不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