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旱警水位、流量确定工作由省防汛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水文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市、县防办和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参与并协助工作调查。根据《陕西省主要江河(水库)旱警水位(流量)确定办法》,水库旱警水位以逐月滑动计算的水库应供水量最大值与死库容之和得到的库容量所对应的水库水位作为水库旱警水位,并考虑库内取水设施高程等因素,经综合分析,确定福地水库旱警水位为1014.80 m,此结果得到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陕西省水文局专家组的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