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我国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法开始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迈进。其中,2004年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设10个条文而确立的协商程序是最引人瞩目的改革之一,也是近期刑事诉讼改革中争议最大的部分。协商程序的确立与实施直接影响了台湾刑事诉讼模式和若干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对具体制度的冲击可谓具有颠覆性,对检察制度的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