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足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基本国情,利用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库,基于收入中位数比例法,将样本分城乡、东中西、南北不同区域,探讨未来我国相对贫困标准的设定。研究发现,在全样本中,相对贫困集中于农村、西部和北方地区,其中城乡收入差距最大。划分样本后,相对贫困规模变小,贫困家庭分布更加合理,且东部和南方样本的相对贫困率较高。因此,建议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基于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40%分城乡设定相对贫困标准,将总的相对贫困人口维持在我国总人口的15%—20%,并引入“贫困差距”等指标衡量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