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淡水河系是一条治理权与管理权分属台湾不同层级政府的跨域河川,但制度缺陷并未埋没其治理成效。基于大量文献分析和深度访谈发现,淡水河治理成效是多元主体协商合作的创造性成果。具体来说,上级政府扮演着"领航者"角色,制定大政方针、法规制度规范地方政府和公民的行为,并为具体治理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则是政策的"执行者",创造性执行上级政府的规定,并为利益相关者搭建协商平台;而公民社会更多地扮演"监督者"角色,自发成立河川巡守队协助政府,同时也监督政府的治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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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