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法规责任规定是政治责任的具体化,其本质是党的纪律,以党内义务为前提,为党内法规的有效执行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根据条文排列方式,党内法规责任规定表述方式可以分成条文对应式、行为叙述式、行为列举式和原则设定式等四种模式。当前党内法规责任规定偏重于原则性设定,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科学化规范化要求之间存在不适用性。要坚持"应设即设、设则有效"原则,实现义务与责任对称、责任规定与纠偏机制对等,实现不同党内法规责任规定之间的衔接性、协调性和统一性,形成统一的党内法规责任规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