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低影响开发措施是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解决水环境问题的主要途径,其碳排放核算与减排路径对于实现“双碳”目标下海绵城市的低碳绿色运行具有重要意义。针对目前低影响开发措施核算边界模糊不清、核算方法亟需完善及碳减排路径有待深入探讨的现状,以碳排放因子法为依据,运用全生命周期法的思想,以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主要低影响开发措施为研究对象,构建了适用于传统水文处理措施透水铺装与绿色基础设施雨水花园和下沉式绿地的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分析了其碳减排路径与效果。结果表明:①在30年全生命周期内,各措施碳排放总量达2 225 t CO2-eq,且主要集中在透水铺装的建设阶段,占88%左右;②从碳减排的角度来看,当透水铺装材料的选取20 cm厚级配碎石、30 cm厚1∶6干性水泥砂浆、6 cm厚透水路面砖时,可在径流量控制率为65%的前提下为现有透水铺装建设减少高达930 t的碳排放量;③从碳汇角度来看,仅占低影响开发措施总面积20%左右的雨水花园和下沉式绿地,通过植物固碳可产生约1 665 t碳汇,可以抵消全部措施全生命周期63%左右的碳排;绿色措施规划面积按照现有雨水花园和下沉式绿地的比例增加6%,便可抵消所有措施的30年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碳汇效益相当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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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工业聚集区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华南理工大学;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