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进一步与国际准则趋同,解决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实务操作问题,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CAS4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下文简称“持有待售准则”),为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分类、计量和列报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大大提升了财务信息的有用性。然而在准则实施过程中发现,持有待售准则与其他准则,如固定资产准则、无形资产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债务重组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等之间未能进行很好地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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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州大学至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