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产发[2020] 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委)、科技厅(局、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银保监局:

  • 单位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