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德国,退休后仅靠法定养老金是不能达到退休前的生活水平标准的。因此作为法定养老保险的补充,德国推出了带有国家补贴、税收和社保优惠的补充养老保险(德语:Betriebliche Altersversorgung,简称BAV)。各大私人保险公司作为其政策的执行者。这是一项值得推广并对雇员和雇主产生双赢效果的养老保险种类。而我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尚处于不完善的发展阶段,借鉴德国的成熟经验,可以为我国建立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参照德国Nachhaltigkeitsrücklage,即可持续发展储备金)提供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