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以本人提出的“评注性动词”说为背景,重新审视“必须”一词的词性。从语义功能、句法功能等角度,论证传统视为副词的“必须”应该界定为评注性动词。文章还指出,要判断一个词是否为评注性动词,首先应以动词的典型形式特征为标准,在确定了其动词身份后,再通过检视其是否具有评注性动词的形式特征来确定其是否属于这一小类。文章余论部分从国际中文教学的视角简述弄清“必须”之词类归属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