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风险社会的角度出发讨论入罪问题成为当前理论研究的热点。要弄清因风险社会产生的犯罪问题就需要对犯罪进行不同视角的考察。犯罪学、刑法学和侦查学视域中的犯罪是不一样的,具体表现为:犯罪学研究犯罪现象,刑法学研究犯罪方式,侦查学研究犯罪行为。由于社会具有不同的面向,所以需要认定直接影响犯罪的社会面向是什么。可以肯定,风险社会和犯罪并不直接相关。直接影响犯罪的是其他社会面向,比如信息社会。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着重培养技术型人才,实现侦查的专业性是侦查应对犯罪之策。
-
单位铁道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