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是世界上社会保险发达的国家之一,1994年德国颁布了护理保险法,1995年1月1日护理保险法正式实施生效,成为德国“第五大支柱”险种。护理保险法的颁布,使得德国的护理事业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增加了护士就业人数、护理事业渐臻完善等方面。值得借鉴和深思之处对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设计、护理教育必须改革、我国适宜居家养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