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基于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制定各种机制化的条约、法规,建设相应的执行机构,降低各种生产要素流动的壁垒,实现所有合作成员的共同繁荣,提升区域的综合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目前,长三角一体化,从关注经济建设扩展到经济、社会、生态、创新、协调,并且从研究、规划与行动计划等多个层面全方位开展合作。在现有的长三角城市群规划中,虽然核心城市的范围有所扩容,但目前仍然没有涵盖江苏、安徽和浙江三个省份的全部地市;且长三角三省一市在全球价值链的嵌入模式和治理方式也存在较大差异。为此,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应放大长三角利益协同和共享效应,实现城市群的产业双迁;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多圈层、跨区域的国际产能合作;依托跨区域的园区合作,利用一揽子方案塑造W形价值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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