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燃气特许经营垄断高价、供需脱节等问题,根源在于背离了管道燃气本质特征及管理要求。一是经营方式的异化,采取了管道输配与终端供气捆绑经营的模式。二是遴选标准的异化,从供气价格最低异化为投标评分等标准最高。三是政企关系的异化,政府利益倾向难以保持监管中立。最后是效率改进路径的异化,从依靠市场竞争转向依赖政府监管。这种有意的"改造"契合了当时的改革目标和政策环境,也为其它制度的改革作了必要铺垫。但同时也带来了双重路径依赖的负面影响,因此改革只能是渐进式、倒逼式、局部式的。综合中央的改革要求和现阶段的外部配套,改革以还原能源商品属性为方向,因地制宜,支持点供发展和终端新业态,实现管道输配和终端供气的逐步解绑,有条件的地方准许第三方新建直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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