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部民歌风波"的争议源于著名音乐艺术家王洛宾先生深入大西北民间音乐宝库的几十年,他历尽千辛万苦,搜集、整理和改编大批优秀的民歌,并通过自己对民间音乐的感悟和深厚的文学功底,创作了大量的音乐艺术精品。当他通过协议向台商"一次性卖断"其中的一些作品后,遭到了中国西部很多少数民族同胞和音乐界人士的猛烈抨击。国家版权局也对其发出"不属于其著作权保护范围的作品"的郑重声明。然而,王洛宾的这些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保护?是否享有独立版权并用于商业的交易和转让?这些问题在今天仍需要我们进一步讨论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