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屋顶平台不具有构造上、使用上和法律上的独立性,不能单独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同时,屋顶平台也不属于顶层业主区分所有权效力所及的范围。屋顶平台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其上可以为个别业主或业主之外的第三人设定专用使用权。专用使用权依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议设定,开发商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设定专用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