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14年8月新三板引入做市商制度为拟自然实验,结合2014—2017年新三板挂牌公司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检验了交易方式转变对股票流动性的影响。研究发现,从交易笔数、交易规模、换手率、价格冲击指标和价差等多个维度看,交易方式由协议转让转变为做市转让,均能显著提升公司股票流动性。上述结论在交易数据剔除大宗交易订单后依然稳健。进一步异质性分析表明,在交易方式转变后,初始流动性越差,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越明显;主办券商获取库存股的折价率越低,股票流动性提升也越明显。从机制角度分析,做市商制度一方面通过提升个人投资者的活跃度,提升了做市企业的流动性;另一方面通过缓解价格波动,稳定市场价格,带来流动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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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清华大学; 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