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地形成的广义“教育”包含数种性质各异的基本成分,其中狭义“教育”与“教养”性质有别,二者在性质上又与“教-学”不同。教育或教养乃是教-学应有的价值追求,而教-学本身则是中性的活动。人们围绕它们展开的论证使用不同的思维形式,呈现出各自不同的逻辑,导致教育学杂乱的逻辑关系。不妨聚焦教育者的教育思维,针对教育思维逻辑问题的症结,梳理出教育学的逻辑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