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情简介]申请人:赫某。被申请人:某电力公司。申请人诉称:2019年5月17日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担任网络维护工作,口头约定工资2200元,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被申请人一直到申请人2020年5月7日离职时,也没有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给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224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