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网络暴力频发,已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在民事责任方面,网络用户往往成为最普遍、最主要的网络施暴主体,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网络暴力入刑在中国已经不成问题,但是诽谤罪等罪名的具体实践尚存在难题。对犯有较轻微网络暴力的人员尚未达致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网络安全法进行行政处罚。当前仍需加大对网络暴力的法律规制力度,封锁网络施暴人员的违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