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语》“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章有多种理解,根据“攻”和“已”的不同理解可分为四类。对四类诠解的梳理和辨析,都能使我们获得启发。总体而言,第一类和第二类较为可取,即将“已”作为语词,“攻”既可理解为“攻治”,也可理解为“攻伐”。而对“异端”的理解可以是开放性的,凡出乎中道皆可视为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