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三十年的金融改革,与经济改革和转轨密不可分。但是转轨经济的特征,使得金融功能的发挥,同样有了较大转型。改革开放前期,以"汲取金融"为主,金融业主要发挥了动员储蓄功能,金融业被异化为"第二财政",也使得金融改革滞后于经济市场化改革。改革开放中后期,金融业逐渐发挥出配置资源的功能,政府有步骤的金融再造努力,使得中国金融改革,进入了"建设金融"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