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处于变革之中的刑事检察,需要重新反思既有框架,重新确立工作导向,重新调适工作模式。要以专业化为方向重构刑事检察,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各刑事办案部门在分立的同时,也要注意打通协同,建立健全配套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