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校法治文化具有"社会整体性"与"校园区域性"双重属性。"社会整体性"高校法治文化的功能指向主要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其培育的着力点在于法治文化的认同;"校园区域性"高校法治文化的功能指向主要是高校的治理,其培育的着力点在于法治文化的建构。"社会整体性"的高校法治文化与"校园区域性"的高校法治文化之间虽然存在差异与冲突,但仍能实现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