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本质上说,民间文学的表演要求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角色联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关系。民间文学中的我与你关系不由对象化认识的因果关系决定,而是由伦理的信仰关系决定,这也就意味着它由实践的自由关系决定。正因如此,保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学,就是要保护每一个人表演民间文学的平等权利(我与你),而不仅仅是保护个别表演人的表演权力(我与它)。民间文学保护的要旨是保护它所蕴含的本源的伦理关系和为民主、争自由的潜在渴望,因为这些关系和渴望是民间文学存在的本质依据。舍此,民间文学也就不再是民间文学,保护也就失去了根本的目标、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