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仅限于自益权和共益权同时让渡。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股权转让方式的弊端日益显现。基于自益权和共益权的不同性质,在股权转让时,应把这两种权利分离,分别进行转让。对于可能因此而引起的权利冲突,可通过规范股权转让行为等方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