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政办发[2018]7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义务教育,在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全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但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