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健全政商制度化沟通机制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保障。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以整顿干部作风为焦点,不断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成效,为民营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对标发达地区、对标企业群众期待,仍存在较大差距。在“亲”“清”关系视阈下,政府需要通过建立健全政商间“诉求表达”“信息反馈”“动态监督”和“精神支撑”等制度化沟通机制,为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兴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实现政府与企业间的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