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内容分析法构建重污染企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并以京津冀地区重污染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其绿色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在此基础上,分析三种环境规制工具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对两者关系的调节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命令控制型规制工具能有效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市场激励型规制工具对企业绿色发展也具有正面影响;但自愿型规制工具对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不显著。(2)公司治理结构的调节效应中,产权性质、高管薪酬对命令控制型规制工具、市场激励型规制工具与企业绿色发展的关系有正向调节作用;但独立董事比例未能在两者间起到调节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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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燕山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