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司法解释当前存在着部分司法解释“立法化”突破立法权、司法解释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不完善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需要采用类型化的方法。通过将司法解释类型化的分析方法,依据司法解释的制定目的和功能可将司法解释划分为造法性、填补性、文义性司法解释。同时建议根据法律效力位阶理论构建类型化司法解释效力冲突解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