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语境中的“教化”实为一种社会教化,并以设学作为推行教化的重要手段,以期达到化民成俗的理想社会秩序。书院的社会教化功能伴随着书院演化为一种教育机构而发轫。南宋时期,理学大兴,旨在重振以人伦道德为本位的儒家传统。鉴于学校与科举结合导致其教化功能的式微,南宋儒者有意另建书院作为维系天理民彝、阐扬道德教化的平台。南宋书院发展已具相当规模,且与理学形成“形”“神”互依互存的关系。书院的社会教化功能由此真正彰显。基于觉有先后的人性认识,南宋儒者赋予书院社会教化“传道济民”的特质:书院重在首先以人伦道德为本涵养士人的德性,成就礼仪贤士,进而影响至其他社会成员。出于“秀于民而为士”的观念,南宋书院从“民”中择其“俊秀”作为施教对象,也呈现了书院社会教化可以通向平民的一面。书院的社会教化是南宋儒者建构的社会教化体系中的一环,大学的特性决定了其不可避免的精英主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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