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城市创新集聚纳入自贸区设立的政策效应评估框架,并将自贸区设立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基于2005—2019年中国25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研究自贸区设立对城市创新集聚的影响,以及产业集聚、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跃度的调节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整体而言,自贸区设立对城市创新集聚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在东部及北方自贸区城市更为明显;(2)就城市规模而言,特大型及以上城市的自贸区设立对城市创新集聚的影响为正但不显著,而Ⅰ型和Ⅱ型大城市的自贸区设立对城市创新集聚的影响显著为正,而城市财力异质性研究表明,在高金融发展水平组和高财政支出组中,自贸区设立对城市创新集聚的影响均显著为正,对低财政支出组的影响较小,而对低金融发展水平组的影响却不显著;(3)影响机制检验表明,制造业集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以及二者的协同集聚、数字经济和创新创业活跃度在自贸区设立对城市创新集聚的影响过程中,均不同程度上发挥出正向调节作用;(4)样本期内,自贸区设立对城市创新集聚的促进作用,在设立当年最小,到设立后第六年达到峰值,时滞效应明显。上述研究结论具有丰富的政策蕴含:一是在积极推进现有自贸区改革试验及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制度创新成果并针对性向非自贸区城市推广实施,以促进城市创新集聚及创新驱动发展;二是不仅要注重自贸区城市对创新集聚的引导,还应重视自贸区制度创新与产业集聚的协同发展;三是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为创新创业活动及创新要素配置提供优越的环境条件,以更大化释放自贸区设立的制度创新红利;四是加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实施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主要表征的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打造高端的数字经济创新平台,以此为依托汇集各类创新要素,并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创新组织模式及治理方式创新,增强创新主体内部及之间的创新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