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商周金文之美,是存在于因缘和含的审美行为中的一种精神感受。审美对象具备一些能够引起审美愉悦的基本条件,为审美主体所感知,引发感受和思索,由此而生成“笑”。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其物理特征以及心理需求与自然是和谐混融的。大千万有的各种表现和特质天然地契合于人的审美需求。除了孔子的杏树、陶侃的柳树那样的少数情况,人对自然物的审美主要是进行主观附会,在物本身具有的形式特征中寄托人的思想情怀。这种尺的情感与物的形式的打通,是一种物我为一的“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