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建规字〔2023〕2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拟定了《南京市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