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与电子数据相关的民事纠纷比重不断攀升。《2020电子证据应用白皮书》显示,2020年全国有超过83%的民事案件涉及电子数据。该比例之高,表明我国已从"物证时代"步入了"电子数据时代",而如何判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也成为司法实践中电子数据采信的焦点。现行司法解释将电子数据定义为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电子数据由于存在于人所不能至的虚拟空间,就产生了如何确定真实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