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意义。在学校,章程具有“基本法”的价值和地位。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首要工作是依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精神,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在学校章程中,必须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党组织与校内相关部门议事沟通协调机制、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学校办学治校的全过程,把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