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律性质的讨论,学界的观点集中于帮助行为的正犯化、帮助行为的量刑规则以及独立构罪,各有论道,各有争议,似乎无法确定更优路径。梳理现有观点,发现在共犯框架下讨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会出现共犯罪量上升、罪刑下降的逻辑矛盾,难以辨别该罪与共犯的关系属于想象竞合还是法条竞合,突破共犯理论以及与正义理念相悖等问题。尝试从立法的倾向、适用的独立性、中立行为规制的避免以及体系顺畅等方面倡导应当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性质解释为独立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