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民发〔2012〕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纪委、组织部、农委(农工部、农办)、文明办、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厅(局)、人口计生委、信访局(办):村级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下发以来,全国各地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日益规范,村务管理的

  • 单位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