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不久前公开宣判了一起涉赣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6个月、张某拘役4个月缓刑10个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二被告人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务代偿协议,由陈某、张某购买2万元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的同时,以劳务代偿方式巡河101天和51天以弥补受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