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质〔20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质检机构: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2〕9号)部署安排,我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