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背景下,智慧司法为审判中心的制度改革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从制度定位来看,审判中心和智慧司法改革涉及全局,均为实现司法公正的手段,且在基于信息揭露导致的偏见层面,两者可以实现功能互助。但两项改革也存在冲突之处,智慧司法本身对审判中心造成一定程度的侵蚀,包括证据审查机制单一化、远程庭审削弱庭审仪式感、 VR加剧控辩力量差距,以及实体结果与庭审缺乏关联度。具体原因包括产生司法背景的不同、定位的模糊性、资源有限性与技术可能性之间的冲突,及司法管理行政化的固有逻辑。对此,借助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从适应、目标达成、整合、模式维持等要素展开,可为现有难题的破解提供一个参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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